与一般的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不同,从主观目的上,套路贷人员并非想谋取利息,而是意图以借款为名侵吞他人财产。从客观行为上,也并非通过常规的债务催讨和抵押清偿手段保全本金收取利息,而是明知借款人没有现金偿还能力仍通过签署翻倍欠条、虚假走账、单方认定违约等手段,诈骗钱财。
前天,沈阳大雪,一张外卖订单显示:50碗小米红糖粥,总价172元,备注“惠工广场,送给附近辛勤扫雪的环卫工人吧”。粥店老板很感动,加送50瓶矿泉水。环卫工老刘说,这碗热气腾腾的粥下肚,别提多暖心了!谢谢送粥的姑娘,风雪里你温暖了一座城!(综合:央视新闻、沈阳晚报)
《银保监会: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风险或陷阱》根上海警方侦破的“套路贷”案件,不法分子大多瞄准的正是这些有一定经济基础,但社会知识相对欠缺且自控能力不强的群体。
相关报道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