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起案件始发于20年前的1998年10月26日,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(原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公安处)接到白银松江金属材料经销公司报案,称天水恒丰公司经理陈金刚、业务员吴学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隐瞒无矿可发真相,骗取松江公司货款总计52万余元。此后,警方对二人采取了措施。
警方回应事件称,并没有对案件坐视不理,正全力搜集证据,调查两名自首疑犯,并全力追查另一名疑已逃往老挝的疑犯。但是,由于涉案者大部分都未成年,所以必须谨慎处理。
《沪浙打通首条省界“断头路” 通勤缩短到3分钟》办案人员透露,案发后,许多被害人不敢前来报案,即使有证据证明其确为该案的被害人,也都因当初受骗时怀有发展一夜情等不良想法,害怕被他人知道而不敢承认被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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