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某与被害人张某均在赤峰市第二医院放射科工作,张某系主任,田某系副主任。田某因不满张某的工作方式,产生给张下药之念,以达到在单位见不到张某的目的。2014年3、4月份后,田某多次将混合药物倒入张某饮水用的杯子、保温瓶内,张某饮用该液体后,身体出现发胖、面色潮红、腿变细、肌无力等症状。张某先后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、北京协和医院、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医院治疗,但未见好转,且病情逐步加重。
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,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,没有故意犯罪的,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,应当裁定减刑;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,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罪的,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。
《日本诹访之濑岛火山喷发 警戒级别调升至3级》庭审现场,出庭公诉人出具了邱辉足行贿案的一审判决书。判决书显示,邱辉足在向中信银行、兴业银行、交通银行贷款过程中,分别行贿上述3家银行泉州分行的7名负责人,涉案金额达到590万元,行为构成行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



